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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第144章 、我来当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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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我的力量达到了人类所不能达到的高度,现在这种状况,力量决定一切,所以我是最合适的队长人选。不服气的话,我们还可以投票。”投票的话,他有个死党张铭,耿梦瑶也是和他组队很长时间的人,在这里的10个人里,他们无疑是人数最多的一伙,他要当队长,也有这个资格。

    林迹不在乎谁当队长,而他自己也没有这个兴趣,如果曹笛自认为他的力量强大到可以保护整个小队,那就让他当队长好了。但是刘明哲却不太买账,虽然他之前的伙伴都死光了,可他还是直言不讳的说:“肌肉发达力量强大就可以当队长了?什么逻辑!你的力量再强大也不可能单挑一只守食者,也就是那种体型膨胀的变种丧尸,要想当队长,需要足够冷静的头脑和计算分析能力,我认为这里除了我,没有谁更合适。我之前带的小队最开始有6个人,中途仅仅死了一个,都是依靠我的精密计算才让大家活下来,虽然最后一战比较意外,但我仍有信心带领现在这些人活到最后。而且要比力量,我也未必就比你差。”

    “那就试试看好了。”曹笛冷笑了一声,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比起林迹刚见到他的时候而言,曹笛的身材似乎变得更魁梧了一些,尤其是四肢非常的粗壮,那种皮坚肉厚的样子就像游戏里那种血牛型玩家。林迹想象着给他弄一身铠甲和重盾的话,他就是顶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但平心而论,林迹也并不认为这样的人适合当队长。林迹记得刚见到曹笛的时候,他才170公分出头,瘦而精干,现在这个变化,老实说林迹很不乐观,尤其是曹笛现在的思维方式。病毒改造必然有副作用,林迹感觉自己还算正常,暗自松了口气。

    刘明哲嘿嘿一笑,毫不示弱的站了起来,他原本就有186的身高,就现在也比曹笛显得更有力量。他站起来就推了曹笛一把,不过曹笛伸手抓住了刘明哲的手掌,两人一用力,刘明哲就皱起了眉头,这家伙的力量真的远比他的身材看起来强悍啊。不过,他也不打算认输,曹笛抓住了他的右手,他也抬手抓住了曹笛的右手,两个人隔着一张桌子咬牙一声不吭的硬顶起来。

    “别在那里比蛮力了。”一直沉默着不怎么说话的李索突然说:“第三阶段的任务主要以现代武器为主,因为我们的行动对象更多的是人,我们的同类。”

    所有的目光都看向李索,她的中国话比林迹最开始认识她的时候讲得顺溜了许多,但音质依然有些烂,比起桑藜来,李索的声音也是惨不忍睹的。而当所有的目光都看向她之后,李索继续若无其事的做着她的仰卧起坐,她的呼吸很平稳,好像不管做多长时间都不会累的样子。在这里所有人中,也只有她是经历过第三期实验的,按理说她应该被分到进行第四期实验的小队里面,不过有没有那样的小队,所有的人都不得而知。他们都希望能够从李索那里得到更多一点的信息,然而她只说了那一句,就再也不肯多说了。

    如果说使用现代武器的话,这里最专业的应该是肖魁,他是当过雇佣兵的人。而其他人,在灾难爆发前也只是普通的城市人罢了。但是肖魁并没有站出来当队长的打算,他依然把自己藏在阴影里,而左岸更像是他阴影里的一个影子。

    最终大家同意了让曹笛当队长,刘明哲当队副,但是他们能有多少统率力,那也只有走着瞧了。

    桑藜倒是很想问问清楚李索说的他们的目标更多的是人又是什么意思,不过看着李索那种难以接近的样子,她还是决定等到答案自然揭晓。而接下来最让桑藜感到难堪的就是一组枪械训练——她是全组10个人里面成绩最差的。不管是手枪还是步枪,不管是固定靶还是移动靶,训练的时候,她都少有不脱靶的,哪怕是在20米的距离内。驾驶上她也没有什么天赋,一个最简单的自动挡汽车,她也能总把刹车和油门踩错。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绝对会被小组的成员排除在外。

    林迹在枪械运用上只排在了第三,尽管他当过警察(其实是法医),但他从李索持枪的姿势就知道什么叫专业,如果她真的只是个时装模特,林迹发誓他可以把李索用过的枪吃到肚子里去。

    然而李索的射击成绩竟然也不是第一,排第一的是钟璃珂,那个看起来总是怯怯的小姑娘,当她手里有枪的时候,她就像变了一个人。她能在跑动中用狙击步枪打中500米外的一枚硬币,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林迹他也不会相信还有这样的人,而且她绝对不是军队里训练出来的狙击手,灾难爆发前,她和桑藜一样也只是一个大一的学生,而那时她的专业是体育教育,主修专业是健美操。

    林迹也只能感叹,活到这时候的人,也是无奇不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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